-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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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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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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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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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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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开遴选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销售点及回收站点的公告
为降低废弃农膜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动我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开展,因第一次遴选无回收利用企业报名,现决定第二次公开遴选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销售点及回收站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简介
为加强我市0.015毫米及以上厚度加厚地膜的推广应用及废旧农膜的回收,按照《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需在开远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建立销售点4个(开远城区、羊街乡、中和营镇、羊街乡卧龙谷村委会各1家)、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4个。
(一)项目名称: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补贴完为止。
(四)遴选范围:开远市内地膜销售门市及废旧农膜回收站点。
(五)补助标准:1.推广使用补助,由地膜销售点以低于市场价格3.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加厚高强度地膜给种植企业(户),开远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检查核实后,补助相应的资金给销售点;2.回收站点补助。按照每回收1吨补助300元予以补助。总补助资金补完为止。
二、遴选条件
(一)经营范围:1.销售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塑料制品销售或者农用薄膜销售等可以销售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经营内容。2.回收站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塑料制品或者废旧农膜回收的经营内容。
(二)质量要求:1.销售点销售的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符合国家标准,聚乙烯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2.回收站点具备相关回收资质且年回收量在100吨以上。
三、遴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根据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由地膜销售门市及回收站点提出申请(附件1、附件2),经市农业农村局开远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遴选。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及遴选评分材料。包括:1.机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销售点所销售产品2025年以来的出厂检测报告。3.回收站点相关资质证明和年回收量证明材料(收货记录、出库单等可证明年回收量的材料)。材料装订要求:1.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2.装订好的材料有内容的每一页都加盖公章。3.材料份数:一式二份。申请人应将所有材料装入一个包封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并清楚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三)遴选:组织方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比较遴选,推荐销售点及回收站点遴选成交候选人并公示。若报名参加遴选的销售门市、回收站点分别少于或等于4家,则在资质条件满足的前提下直接选用。
(四)确定主体:依照遴选结果,组织方将确定最终的服务主体,并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四、相关约定
(一)中标单位与开远市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及递交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资料,组织方不予受理。
(二)询问事项联系人:纳绍敏,联系电话:0873-3165277。
(三)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开远市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开远市一行路35号附1号办公楼212室)。
附件:1.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销售点报名表;
2.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站点报名表。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附件1: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惠民销售点报名表 (1).doc】
附件【附件2:开远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站点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