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70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9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5〕13号)要求,开远市财政局联合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制定了《开远市开远市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为做好抽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截至2024年末,开远市辖区内取得代理记账证照且存续的代理记账机构共计25户(含分支机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5户,具体名单如下:

1.红河州智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2.开远华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3.开远尺上劲财务发展有限公司

4.红河方晟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5.开远市恒企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三、联合检查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牵头部门:

开远市财政局:李琼香、白旭

(二)协同部门: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史明、张云静、黄丽

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王春文、陈志祥

四、检查内容

(一)财政部门检查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持续符合设立条件、变更备案、年度备案等情况。

2.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3.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代理服务范围,以及是否严格依据《规范》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

1.登记事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是否与承诺事项保持一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情况、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

2.公示信息。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即时公示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税务部门检查内容

1.涉税事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税费申报资料、税费优惠备案资料是否完备,有无虚假申报、骗取优惠等涉税行为。

2.发票事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代理服务发票开具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拒开发票、虚开发票等情形。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开远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

联系人:李琼香

联系电话:0873-7223341

开远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