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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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jtysj/2025-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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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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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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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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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室:
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 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要求,开远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制定了《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与相关证件检查工作方案》等 6项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和落实“企业安静期”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与相关证件检查工作方案。
2.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工作方案。
3.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检查工作方案。
4.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5.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6.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与相关证件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与相关证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与相关证件进行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开远市范围内本系统监管的道路运输企业从业单位(含分支机构)。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10户)从事道路运输企业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李肖进,15096860986。
附件2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开远市范围内本系统监管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1户)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李肖进,15096860986。
附件3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进行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开远市范围内本系统监管的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1户)从事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企业)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李肖进,15096860986
附件4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全市从事交通运输企业和公路建设项目。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1户)从事交通运输企业和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李凡东,7232506。
附件5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 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公路建设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 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进行检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全市从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 1 户)从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李凡东,7232506。
附件6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 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要求,为确保2025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 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2025年主要围绕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检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此次抽查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平台统一抽取(不少于 1 户)从事交通运输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实施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企业已经注销、被吊销、已停业、许可证过期或应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证无证经营。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李凡东,723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