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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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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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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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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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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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场所、科技主体、特聘农技人员遴选公告
各乡镇(街道)农财中心,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技人员:
为保障开远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立足国家粮食安全和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技术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展示场所/主体、特聘农技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项目内容。全市打造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展示场所3个、农业科技主体3个,在农业科技展示场所/主体各开展1(场)次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培训展示活动,依托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科技主体开展实用技术应用推广,确保完成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招募特聘农技员人数6名,其中,养殖类特聘农技员2名、种植类特聘农技员4名。
(二)补助标准。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每家补助10万元,科技主体每家补助3万元;特聘农技员850元/月,建设(服务)期为1年。
(三)补助方式。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管理,即:项目补助展示基地/主体相关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按时、按质、足量完成项目实施,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所需农资所取得的发票复印件、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项目考评小组实地检查验收合格,拨付全额补助资金;特聘农技员在聘期内正常履职且通过季度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按标准每季度定期(次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发放补贴。
二、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遴选条件
1.科技展示场所(基地)遴选条件:
(1)在开远市辖区内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生产场所相对固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有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3)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社会信用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诚信记录;
(5)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申报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
(6)以公司名义申报的农业企业需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租赁合同期在10年以上;以合作社(联合社)名义申报的社员户数不得少于20户或种、养殖规模需高于下面第(7)条中规定的120%以上。有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1项以上。
(7)具有一定的规模:
①种植业:种植规模达500亩以上;
②养殖业:养殖数量禽存栏5000羽以上,家畜数量猪:400头以上,羊400头以上,牛8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100亩以上;
③在国家有关政策支持下,具有推广前景,能有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种植业、畜牧业协同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的技术手段,在规模限制上可适当放宽不做硬性指标要求。
2.农业科技主体遴选条件:
(1)在开远市辖区内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联结机制。
(2)农业科技主体需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3)常年从事产业经营,有丰富的产业生产经验和技术,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有带头示范作用,能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有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4)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5)以公司名义申报的农业企业需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租赁合同期在10年以上;以种植合作社(联合社)名义申报的社员种植规模不得少于200亩;申报主体有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1项以上。
(6)具有一定的规模:
①种植业: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
②养殖业:养殖数量禽存栏1000羽以上或家畜养殖数量猪:200头以上,羊2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
③电商类: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上。
3.特聘农技员遴选条件:
(1)在开远市辖区内有较好的技术专长,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础条件。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公开网发布《开远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场所、科技主体、特聘农技人员遴选公告》;
2.报名:申报基地和主体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信誉承诺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合作社社员名单等复印件,需盖章),特聘农技员填写《开远市2025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申报材料或申请表到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种业管理科)提交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
3.遴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基地、主体、特聘农技员通过资料审核、联合实地考察、市级集中评审等程序进行综合评分,遴选出适宜的科技场所、主体和特聘农技员;
4.公示及名单确定:拟确定科技场所、主体和特聘农技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局党组研究,最终确定建设(人员)名单。
5.签订服务协议: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基地、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签订建设(服务)协议。
(三)考核要求
2025年度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展示场所和科技主体,根据完成情况,予以兑付物化补助资金,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付物化补助资金;对考评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将及时解除合同停止聘用,并取消下年度参选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基地和主体责任制。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配合开展探索现行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增值取酬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限。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主体和个人,请于2025年6月17日--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种业管理科,局办公大楼403室),逾期不予受理。市项目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做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
(三)其余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责任科室人员联系、咨询,联系人:赵师,电话:0873-3165265。
附件:1.开远市2025年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申报表
2.开远市2025年农业科技主体申报表
3.开远市2025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4.信誉承诺书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