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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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nyncj/2026-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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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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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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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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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的公示
为稳步推进我市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工作,压实养殖主体防疫责任,规范补助发放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质效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开远市辖区内自愿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合法合规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自主申报,经审核确认后纳入我市“先打后补”实施范围。已纳入“先打后补”的主体,不再享受政府采购免费疫苗政策。
二、补助病种及畜种
(一)口蹄疫:猪、牛、羊、鹿等畜禽;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各类禽类;
(三)小反刍兽疫:羊、鹿等反刍动物。
三、补助标准
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限执行补助,具体标准如下:猪口蹄疫不高于1.6元/头、牛口蹄疫不高于2元/头、羊口蹄疫及小反刍兽疫合计不高于1.4元/只;蛋鸡(种禽)禽流感不高于0.35元/羽、肉鸡禽流感不高于0.2元/羽。禽类折算标准按上级统一规定执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除疫苗补助外,可依规申领防疫物资补助。
补助数量以实际合规免疫数量核算,未免疫的幼畜幼禽不纳入补助核算范围,全市实行年度补助总额限额管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限
(一)信息登记确认。申报主体登录云南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系统(https://ynpvs.xjy0.cn/)或“云疫补”小程序,如实填报基础信息、养殖规模、免疫病种等内容,签订《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线上登记。
(二)自主免疫建档。申报主体自主采购合规疫苗,规范开展强制免疫,完整录入疫苗追溯信息、免疫信息,建立疫苗采购、储存、使用及免疫台账。
(三)效果检测上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免疫效果检测,按时上传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配合县级部门抽检核查。
(四)集中申报时间。本年度补助申报周期为上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开远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步完善相关审核流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符合申报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须严格履行防疫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免疫、完善养殖档案,如实申报补助,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倒卖疫苗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依法依规追责。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材料、免疫实效、抗体检测结果等进行审核核查,审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873-7220800、0873-3165295
联系地址:开远市江南路10号
特此公示。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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