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kyszfhcxjsj/2026-0008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红办发〔2021〕19号)及《开远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开办发〔2021〕32号)确定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开远市住建领域的2项整改任务(序号50-8、50-27)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按程序报请州级验收。州级验收通过后,报请省级验收,经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对以上2项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现对上述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3-7220507

联系地址:红河州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

附件:验收销号公示表(2项)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  



附件【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