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kysczj/2026-0002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公告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6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26〕4号)要求,开远市财政局联合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组织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联合检查组于2026年6月24日至7月28日对随机抽取的5户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培养情况、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涉税事项和发票事项等开展实地检查。

联合检查组按照执法程序,向被检查机构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检查纪律,要求被检查公司负责人签署承诺书,保证被检查公司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检查结果

(一)财政部门检查发现问题

1.部分机构与客户未办理日常交接。

2.部分机构未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

3.部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完善。缺失《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稽核制度》《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且部分已建立的制度内容过于简单,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4.部分机构合同管理不规范,法人未签字和盖公章、合同内容不完整、未统一编号归档。

5.部分机构记账凭证填制不完整,缺失会计主管签字或盖章;

6.部分机构原始凭证缺失或不完整,相关业务无出入库单据和付款记录、借款业务无协议、自制原始凭证无制表人和负责人签字等。

7.部分机构代理客户库存现金余额超限额标准且存入个人银行卡中。

8.部分机构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存在无依据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无依据暂估入账库存商品、暂估库存商品长期挂账、会计科目混用或不正确、收入确认不及时、账务处理不完整等问题。

9.部分机构公司资金与个人资金相互混用,使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公司备用金和日常开支业务。

10.部分机构代理客户费用支出不合理,在无车辆情况下报销汽油费和过路费。

11.个别机构未依法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2.个别机构会计核算混乱,存在隐瞒收入、虚增虚减资产和成本费用。

13.个别机构未定期对账,存在银行存款账实不符、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14.个别机构出纳与稽核不相容岗位未进行分离。

15.个别机构年度备案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

16.个别机构专职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未发现问题

(三)税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

1.内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风险控制、业务复核、业务记录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业务委托协议签订、管理不够规范。

2.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报送不严谨,从业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存在短板。

3.代理业务资料归档管理存在疏漏,部分代理业务资料手续不全。

4.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大额现金超范围结算、使用私人账户办理对公业务等问题。

5.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执行不够严谨,存在申报、开具发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

三、整改要求

针对联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已责令被查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分别报送相关部门。并举一反三,对所有代理客户开展全面自查,抓实问题整改,不断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联合检查组将择期进行复查,对于敷衍了事、未真改实改、或边改边犯的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实施行政处罚。

以上联合检查结果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873—7233727

举报投诉邮箱:kysczjfgk@163.com

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

开远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