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示
(2021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中共开远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开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开远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2日起,对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倪彪同志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21年9月22日起
邮政编码:661699
联系地址:开远市东新路355号东新苑2号楼6楼
联系电话:7223663
审计组长:吕晔 13769370887
审计主审:陈虹蓉 15187372401
中共开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开远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