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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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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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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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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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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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报告
一、贫困对象动态调整不及时
(一)反馈的问题:审计报告反馈我市存在建档立卡户有房、有车、有工商营业执照、已死亡4类情况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其中:1.12户15人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2.拥有一辆价值3万元以上机动车(非脱贫措施用车)的贫困户共6人;拥有两辆机动车的贫困户共4人,车辆都为非脱贫措施。3.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主体户、内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正常开展营业活动共3户。4.有1人为已死亡人员。 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整改情况:自收到审计反馈问题之日起,涉及各乡镇(街道)已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停止以上问题涉及人员的建档立卡相关政策,待国办系统开放后,按程序进行清退或自然减少。
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反馈的问题:报告反馈我市共有原为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84人借贷扶贫小额信贷后被贫情动态分析剔除,未及时终止扶贫贴息政策,导致政府多承担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金额80842.56元,要求追回这部分贴息资金缴市级财政。
(二)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市扶贫办已停止被剔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贴息,已及时追回贴息金额80842.56元,并缴市级财政。
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兜底保障政策问题
(一)反馈的问题
1.筛查出2017 年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共计15人,涉及资金14543.69元。
2.筛查出2018年9家医院报销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共计8人,涉及资金5929.51元。
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追回已核实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健康扶贫政策资金共20473.2元,缴市级财政。
(二)整改情况:市医保局已追回审计报告反馈的健康扶贫政策资金20473.2元,并缴市级财政。
四、向不符合条件人群发放低保金问题
(一)反馈的问题:报告反馈我市2019 年农村低保人员中18人拥有商品房,33人登记注册营业执照。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对经核实拥有商品房、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享受农村低保人员作停发农村低保金处理。
(二)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市民政局已对报告中反馈的我市2019 年农村低保人员中拥有商品房的18人,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的33人作停发低保金处理。
五、扶贫资金项目效益不佳问题
(一)资金闲置
1.反馈的问题:(1)2016年9月21日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农村危房资金2980500元。截至2019年10月30日,农村危房资金未使用,资金闲置3年以上。(2)2018年 12月21日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到市财政局拨入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438400元。截至审计时止,资金未使用,资金闲置1年。(3) 2018年1月22日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到开远市发改局转入的开远市扶贫办整合的扶贫财政专项资金383 460元;截至审计时止,资金未使用,资金闲置2年。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加紧落实6802360元扶贫资金用途,及时发挥资金的效益。
2.整改情况:审计报告反馈我市尚未使用的易地扶贫资金6802360元为易地扶贫搬迁国家补助原“六类”资金组成中的2016农危房改造资金298.05万、201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2.186万。2018年4月17日省发改、财政、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2018年8月7日省级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明确规定上述“两类”资金不再作为原国家“六类”补助资金的组成部分,而应作为“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大整改工作中各县(市)整改调出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范围部分占用的资金来源”。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已于2020年2月19日将680.236万元转入农发行用于归还整改后调出未纳入国家规划内的8个安置点公建基础设施部分所占用的专项贷款额度1080万元,不足部分由我市后续整合其他资金继续对应归还。
(二)项目闲置
1.反馈的问题:2016 年实施的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乍黑甸社区左乃山小组省级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70000元。经实地核查,其中新建容积500立方蓄水池至审计时未能正常使用。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乐白道街道办事处认真整改,确保建成项目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改情况:乐白道街道及时组织社区、村组干部对左乃山小组蓄水池及引水管道进行了排查,并更换老化的引水管道30米和水泵轴承1个,500立方水池已能正常蓄水,可灌溉周边近1000亩土地。
六、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一)违规列支驻村扶贫工作经费60251.99元,要求开远市各乡镇(街道)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的使用,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1.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乍黑甸社区2018年至2019年9月期间,用驻村扶贫工作经费报销车辆加油款4850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4850元已退回乍黑甸社区集体账户。
2.灵泉街道办事处三台铺村委会2018年至2019年9月从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中报销驻村工作队员汽车燃油费和餐费13165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13165元,已于2019年12月14日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退回存于三台铺村委会集体账户。
3.碑格乡小寨村2018年至2019年9月从驻村扶贫工作经费列支小寨村驻村队员汽车用油和汽车维修费、过路费共计32 236.99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32 236.99元分别于2019年12月15日收回31955.99元,2019年12月30日收回281元,均已收回开远市碑格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4.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2018年至2019年9月从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中列支驻村工作队员汽车用油和餐费10 000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10000元已于2019年12月13日缴存开远市中和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并向冲门村委会班子成员及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相关政策培训,规范资金用途,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违规领取误工补助4210元。
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乍黑旬社区2017年至2019年9月发放个别扶贫驻村工作队员打扫卫生、办理公益事务、精准扶贫会议、各项安全会议、换届选举会议、“三八节”活动等误工补助合计4210元。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不作处理。
整改情况: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82700元。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将违规发放资金82700元收缴市级财政。
1.灵泉街道办事处三台铺村委会村三委干部2016年至2017年一季度按月发放交通燃油费、电话费合计36900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36900元已于2019年12月16日收回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并缴市级财政。
2.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乍黑甸社区2017年至2019年9月按月发放社区工作人员2015年至2019年期间电话费,交通费补贴累计45800元。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45800元已于2020年2月21日收回乍黑甸社区集体账户,并缴市级财政。
(四)灵泉街道办事处三台铺村委会2016年部分村委会干部从事征地、风力发电、土地确权等村务工作重复报销误工补贴3280元。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进行全面清查整改,收回多发放误工费3280元缴市级财政。
整改情况:涉及资金3280元已于2019年12月14日收回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并缴市级财政。
(五)白条报销餐费、燃油费等相关费用。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会计账、凭证反映,报销农业普查工作等相关工作活动餐费、燃油费82721.5元等费用中,用大量白条或缺少原始单据报销现金53990元。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组织人员对村级账务进行全面清查整改。
整改情况:中和营镇已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补齐报销单据,并向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规范资金管理、报账制度,在以后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六)村级实施工程项目无基本建设工程资料。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实施修缮的工程项目207918.27元,账务原始单据只有施工单位开具的工程发票或收条,无施工合同,无施工前、施工中、完工照片,无工程项目结算清单,无工程完工验收证明。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组织人员清理村级账务工程项目报销凭证,及时收集、提供工程建设资料。
整改情况:中和营镇已将207918.27元涉及项目的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结算清单、工程完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前、中、后照片等欠缺的原始单据补齐,并责成村委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七)虚假发票、三联收据报销项目工程款150000元。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尽快取得施工单位出具的真实工程增值税发票进行财务核算(冲门村委会旧寨小组修机耕路项目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
1. 中和营冲门村委会旧寨小组修机耕路项目,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协议,2018年5月15日施工方蔡子龙骄出具经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代开的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为NO04408099,结算项目工程款50000元。通过查询,此发票属虚假发票。
整改情况:现已责成施工方蔡子龙骄开具正规发票,并重新补充签订施工合作协议,完善工程决算相关资料。
2.2019年9月1日红河神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和营中寨村委会老王田脚坝塘除险加固项目,施工方开具三联收据,结算项目工程款100000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施工方红河神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工程增值税发票,已整改完毕。
(八)中和营镇中寨村委会副主任(报账员)严成提供的中寨村委会财务2019年11月期末现金余额128716.10 元明细清单情况中,上届村委会副主任李三2014年6月3日出具的内容为今收到镇政府拨给公共管理经费肆万元整白条原始单据至审计结束时未归还。要求开远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收缴市级财政处理。
整改情况:中和营镇已于2020年2月13日将涉及资金40000元追回并上缴市级财政,同时组织村委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在以后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