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7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审计局
  • 文号
    2020年第3号(总第145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审计局关于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开远市审计局对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网完善工程是基于已建的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的再生水厂管网的基础上,新建管网用于供给低碳循环工业园区及主城区的工业、道路广场绿化及浇洒用水。主要建设1.5万立方米/天规模供水泵房一座,DN800再生水输送管2.4千米,主城区改造现状再生水供水泵房,新增规模5 000立方米/天的主城区供水设备,再生水管网20.12千米。概算总投资4 675.0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开远市政府配套资金。共分三期建设,本次审计范围是二期工程,实际完成开远市西北路(才子大道至开文公路段)、开文公路、临江北路、规划1号路等12条路段的再生管网敷设8.9千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9.5万元;

(二)先开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签订的设计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开远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49.5万元问题要求开远市恒泉再生水处理有限公司依法整改;对先开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订的设计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开远市恒泉再生水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建议建立健全施工过程资料审核制度,确保造价客观真实;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49.5万元、先开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订的设计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问题开远市恒泉再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