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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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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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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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2018第4号(总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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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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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审计局关于开远市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开远市审计局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对开远市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远市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位于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仁者、阿得邑两个村委会。批复建设内容为:新建农耕道路4870米,新建沟渠4870米,农业措施施用商品有机肥1970亩;项目实际完成建设内容为:新建农耕道路4788米,新建水中桥24米,新建沟渠3965.5米,农业措施施用商品有机肥1973.69亩。项目于2014年6月20日开工,2015年4月30日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4 837.71元
该项目建安工程送审金额2 453 797.3元,审计核实实际建安工程投资2 378959.59元,审减金额74 837.71元。
(二)财务核算未真实反映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27日,该项目债务总额501 959.59元,其中:应付工程款483 959.59元,应付监理费18 000元,未进行债务反映;债权总额84 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律师代理费4 000元,其他应收款——开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建设规划报告前期工作经费80 000元,未进行债权反映。
(三)扩大开支范围84 000元
2015年1月付开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建设规划报告前期工作经费 80 000元,列入“经费支出”。2017年11月27日,调入“其他应收款”72 000元,尚余8 000元,未进行账务调整。
2016年9月,支付律师代理费4 000元,列入“经费支出”。
(四)项目结余资金257 248.41元,未上缴财政
截至2017年11月27日,该项目结余资金257 248.41元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开远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财务核算未真实反映债权债务情况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真实反映债权债务情况;对扩大开支范围84 000元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将扩大开支范围的12 000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项目结余资金257 248.41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将项目结余资金257 248.41元,上缴市级财政。
针对发现的问题,开远市审计局提出建议:
(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开远市农业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真实反映债权债务。
(二)严格控制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列支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
(三)项目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市级财政,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财务核算未真实反映债权债务、扩大开支范围12 000元及项目结余资金257 248.41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开远市农业局已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