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640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审计局
  • 文号
    开远市审计局(2017)32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时效性
    有效

我市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根据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发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162号)要求,我市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一是由市纪检监察、组织部、编办、人社、财政和审计部门成立开远市联合防治“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认真做好防治工作。 

  二是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防治“吃空饷”问题联合督查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防治“吃空饷”问题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成立本单位的防治“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四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核查工作,如实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并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及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名单、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名单、离退休人员名单等并进行公示。相关报表、承诺书和自查报告,由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后逐级上报。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将有力推动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