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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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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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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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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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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4年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四季度通报问题总体情况。2023年四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4年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持续运行,目前网站运转正常,未被上级通报不合格。
(三)2024年一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我市纳入常态化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2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2个,“微信小程序”1个,“微博”2个,“今日头条”1个,“抖音”2个,视频账号1个,合格率100%。
(四)2024年一季度政府信息更新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严格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大部分栏目基本能做到及时更新、内容准确。2024年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73条。
(五)2024年一季度IPv6监测情况。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连通率达100%,二三级页面连通率高于90%。
(六)2024年一季度政策解读情况。我市开展政策解读5件,其中问答解读1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各部门预决算上传附件存在错误。因财政系统导出表格文本存在错别字,全市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大面积出现错别字,出现上级监测修改范围较大的情况。二是对个人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如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信息的附件中包含公民个人信息被上级监测整改情况;三是部分单位对主动公开和栏目更新的重视程度不够,如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维护的义务教育栏目州级考评反馈为“2023年公开义务教育信息数量较少”,市投资促进局维护投资信息和投资环境政府信息质量低、未按规定频率定期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本季度大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基本能做到及时更新,但在发布信息准确度上有待提高,普遍存在法律法规名称未写成全称的问题,均不同程度出现上级反馈修改的情况。其中,市公安局因开设新媒体账号较多,头条账号和微信公众号出现错敏词较频繁。
(三)政策解读方面。一是部门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尤其是上级已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有时经政务公开科室提醒后才进行公开。二是政策解读质效不高。对应当进行解读的文件进行多元化政策解读数量占比较低。普遍存在多元化政策解读意识薄弱情况,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除文字解读外,较少运用问答类、图表图解类、视频类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全市各部门尤其是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季度预决算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导出的表格自动生成错别字问题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进行修复。各部门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内容、表格审核,坚持公开内容“先审核、后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坚持多重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定期做好栏目维护和检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维护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做到及时更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切实做好维护栏目日常监测,定期对政府网站功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专栏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整改、复查复核,推进检查巡查常态化。
(三)积极整改州级考评情况反馈问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牵头全市各部门联动扎实推进12345热线建设管理,各重点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准确发布公开相关信息,对于机构职能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修正,表述准确,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对州级反馈的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的有关规定,切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加强人员配备,安排专人对新媒体账号进行管理,要加强学习培训,做好常态化监管;要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存在问题整改要讲时效,做到即收即改,务必保证政务新媒体每2周(14天)至少更新信息1次,避免因严重表述错误和未按期更新被通报情况反复出现。同时,对关注度低、原创信息少、更新频率低、无力维护的新媒体建议予以注销关停。
(五)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要求,全面解读政策文件,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相互关联。要拓展发布渠道,积极运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强化解读材料质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