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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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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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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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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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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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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中共开远市委编办于2024年2月4日印发《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机编办〔2024〕3号)文件,对全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全市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开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度报告公示-2024-04-22.xls】
附件【开远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