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157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21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

  近期,开远市气象台连续发布了高温干旱橙色预警,但这丝毫未能影响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经普办按照《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和《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开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积极认真配合省、州检查组对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展重点检查,先后对朝阳社区第二普查小区、云龙社区第二普查小区、龙潭社区村委会第四普查小区、卧龙谷村委会第一普查小区、泸江社区6个小区等18个小区进行检查。然后由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任组长,市普查办部分成员单位的成员和专业人员兵分四路深入全市社区,“地毯式”开展四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经济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填报等错误,切实提高全市经济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为迎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积极备战。 

    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单位数及普查单位的从业人员、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其中,普查单位数检查合格标准为错报率低于5‰,普查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检查合格标准为错报率低于10‰,被抽查的普查小区上述两个方面均达合格标准时,才算检查合格。未抽中小区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普查员及时联系被检查单位核实及时修正,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