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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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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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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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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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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7年开远市实施《开远市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2017年,开远市妇女事业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妇女(2011年—2020年)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结合部门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整合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有效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监测统计表明,全市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实施妇女事业发展规划的经济状况
1.县域经济平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858874万元,同比增长10.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5464元,同比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10元,同比增长8.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23元,同比增长9.5 %。全市总人口33.62万人,其中女性16.83万人,占总人口的50.08%,0-17岁人口中女性占50.07%,略低于总人口中女性比例。县域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发展妇女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2.全市公共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914万元,同比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5381万元,同比增长6.3%。教育经费总投入由2016年的61653万元增加到65875万元,增长6.8%,其中财政教育支出由2016年的60408万元增加到58253万元,同比增长3.7%。医疗卫生经费支出由2016年的43288万元增加到58097万元,比上年增长34.2%。
二、开远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社会保障福利
1.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五险”中女性参保人数稳步增加,。截止2017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11万人,其中女性为7.71万人,比2016年增加0.34万人。妇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53.8%,同比提高2.3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61万人,同比增长%,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14.66万人,比2016年增加8.6万人。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00%,同比提高57.9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4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32万人,比2016年增加0.41万人。城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3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5万人,比2016年增加0.05万人。城镇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42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1.14万人,比2016年增加0.03万人。
2.劳动就业容量不断增加。2017年,全市新增就业人员7000人,比2016年增加900人,其中妇女3400人,比2016年增加600人。残疾人就业率为77.3%,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劳动就业压力增加,城镇登记失业人数0.98万人,比2016年增加0.1万人,女性登记失业人数0.39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
3.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逐步减少。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442元/月提高到2017年的505元/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16年的11736人减少到2017年的11128人,其中女性人数减少了286人。2017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80元/年,比2016年提高4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002人,比2016年减少878人,其中女性人数减少了279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给贫困妇女提供更多救助。
(二)妇女与环境。
妇女生活环境不断优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开远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着力加大生态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12%,同比提高1.92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91.05%,同比2.19个百分点。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2017年,全市财政用于改水、改厕的投入达55万元,同比增长4.5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74.96%,同比提高10.67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0.7%,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数达358天,优良率达97.98%。
(三)妇女与技能
1、妇女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全市妇女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96%,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技能劳动者有0.55万人,其中:妇女占的比例达54.5%,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5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60%,比2016年提高5.8个百分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53.8%,比2016提高3.8个百分点。中妇女占32.5%,比2016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增加。2017年,全市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4.566万人,比2016年增加560人,其中女性占52.3%。农民参加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2.375万人,比2016年减少515人,其中女性占52.8%。农村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达52.4%,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所占比例为52%,比2016年下降3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市、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大部分略有提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培养选拔妇女干部,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2017年,县(处)级女干部比例为25%,同比提高8.87个百分点。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8.18%,同比提高9.09个百分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6.67%,与上年持平。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1.82%,同比提高3.82个百分点。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1.82%,同比提高9.82个百分点。乡、镇、办事处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乡、镇、办事处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42.86%,与上年持平。科级正职中女性比例为26.3%,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2.妇女在人大、政协中均占一定比例。2017年,全市州人大代表28人,其中女性8人,占28.6%。市人大代表176人,其中女性57人,占32.4%。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人,其中女性2人,占7.7%。州政协委员33人,其中女性8人,占24.2%。市政协委员174人,比上年减少41人,其中女性65人,占37.4%。市政协常委29人,比2016年减少4人,其中女性14人,占48.3%。
3、检察官、律师中女性人数不断增加。2017年,全市检察官20人,其中女性10人,比2016年增加1人,占50%。律师26人,其中女性9人,比2016年增加4人,占34.6%。
4、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与上年保持不变。2017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7.45%,与上年持平。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1.85%,与2016年持平。
(五)妇女与健康
1.妇女健康意识不断提高。2017,全市产前检查率为98.82%,住院分娩率99.79%,与2016年持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0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0%,孕产妇艾滋病检查率100%,孕产妇梅毒检查率100%,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100%,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100%。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05%,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100%,与2016年持平。均已达到“两规”90%以上的目标要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32.41%,比2016年增加17.12个百分点。妇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4%,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逐年提高。2017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0%。宫颈癌死亡率下降为10万分之0.9。乳腺癌患病率为0.03%,比2016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但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高龄产妇将面临严峻挑战。
3.艾滋病等疫情得到遏制与防治,但形势仍十分严峻,需常抓不懈。2017年,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217例,比2016年减少40例,其中女性58例,比2016年减少18例。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2529例,比2016年减少4例,其中女性899例,比上年增加19例。性病年报告例数为146例,比2016年减少34例,其中女性60例,比2016年减少33孕产妇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为0.29%,比2016年降低0.17个百分点。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由2016年40.1/10万下降为23.16/10万。
(六)妇女与法律
依法严厉打击对妇女的一切犯罪行为,加大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市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妇女合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2017年,全市设有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6件,比上年减少376件,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达66人,比上年减少384人。
三、妇女发展规划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偏低。从2017年监测数据看,各级领导干部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但仍然偏低,依然存在“正职少,副职多,一般岗位多,重要岗位少”的情况。2017年,全市公务员中妇女占32.5%,比2016年提高0.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干部中妇女占32.5%,比2016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二)妇女享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我市税收收入增长乏力,财政依然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投入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有限,城乡之间仍存在差别,特别是山区半山区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乡村妇女享受卫生、教育资源仍低于城镇。
(二)城乡医疗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从统计监测的结果来看,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还较低,仅达到32.41%,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偏高,达到78.8/10万;特别是随着“二胎时代”到来,医疗机构在硬件、软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不足以保障大龄产妇、高危产妇的就医安全、就医质量等,医疗救治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女性就业再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由于用人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和相关就业政策不配套等方面的原因,加之一部分女性失业人员本身的综合素质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城镇和农村就业不均衡,女性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较大,从事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较少,就业稳定率较低。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高达51.9%,女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五)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依然在低位徘徊与2020年的目标相差很大。2017年,全市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为26%,与2016年持平。
四、实施妇女规划的建议
(一)着力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提高就业质量。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扶贫开发和文化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的妇女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实现更多的妇女充分就业,增加妇女的工资性收入。
(二)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及养老服务,建立健全艾滋病等性病防控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强化传染性疾病防控疹治。抓住妇女健康方面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孕产妇、控制孕产妇率等问题,责任单位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难点指标强化落实。注重加强妇幼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特别是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进一步保障妇女生命健康。
(三)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四)加大女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新目标,认真执行好组织部门和妇联定期沟通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妇联在推荐新女性人才和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勇于担当的女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适当提高“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力争“规划”期间女性参政比例提高到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