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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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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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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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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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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6年市国税局组织营改增税收8574万元
自2013年8月1日,“1+7”行业(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到2016年5月1日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房地产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我市营改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减税降负惠及广大纳税人,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国税部门征管的营改增纳税人达4622户,其中:企业1320户、个体3302户。2016年组织营改增收入8574万元,其中“四大行业”营改增收入53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