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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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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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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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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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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我市推行“阳光采购”2016年节约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
我市重点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工作“阳光化”、手段电子化5个方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阳光采购”,实现了政府采购公正公开、阳光透明、财政支出降低、资金效益提升的目标。2016年,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383 项,支出采购金9768.74 万元,节约资金 1098.12万元,节约率达10.11%;发布交易信息482条,其中招标采购信息272条、中标公告信息202条;全年抽取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570人次,实现专家独立评分;邀请监管部门人员 211人次参与 172个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实现招投标项目100%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