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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8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财会〔2023〕14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23年9月5日 



附件【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