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红河兆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向开远市财政局提出代理记账机构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红河兆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自公告之日起,红河兆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得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特此公告。
开远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