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872
-
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24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转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市级各社会团体:
现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红财非税发﹝2020﹞1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开远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