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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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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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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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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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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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强化“四个环节”规范财政票据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有力维护财经秩序,加强财务监督,开远市财政局不断强化“四个环节”,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强化财政票据库存保管和票据领用程序,规范源头管理。一是定期盘点库存票据。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要求对照库存结余表进行盘点,并建立票据库存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定期对仓库防盗、防火、防潮、防蛀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票据受损,确保票据安全,全年共盘点库存24次,向州财政申领调拨票据12次。二是规范领用程序。严把申领程序和申领票据数量关,票据申领专人负责,按每次领用数不超过半年的使用量和“验旧领新”的原则凭《票据领购证》申领票据,并建立申领台账,做到申领流程清晰明了,有据可查。2020年共核发财政手工票据1,321本,电子票据1,134,229份,代开《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120份。
强化票据监督检查,规范票据使用。每年不定期采取实地检查和组织专人通过票据系统加强对单位资金实时监控管理的方式开展票据监督检查。针对票据管理制度、票据保管情况以及上缴非税收入凭证等进行审核,重点查看票据开票内容是否完整,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用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收费等现象,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单位账务执收金额同缴库金额是否一致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才可领取新票。2020年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
强化票据核销,规范票据管理。严格审核是否存在票据串用、代开及擅自撕毁票据等违规行为,仔细核对票据开具金额与非税入库金额是否一致,做到以票控收、票款同步,强化票据管理与非税征收,2020年共核销票据264次,核销财政手工票据2,925本,电子票据1,258,717份,收缴非税收入152,302万元。
强化票据销毁管理,确保票据安全。财政票据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销毁手续后进行集中销毁,坚决杜绝单位私自销毁。2020年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完毕且保存期满、使用单位因收费政策和财政票据管理政策调整停止使用和使用单位撤销、合并和职能调整,原单位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尚未启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和集中销毁。共销毁财政票据存根299箱,涉及收费、往来、社团、定额、当场处罚等财政票据37种,其中:机开票214,509份,手工票50,979本。有效减轻了用票单位的保管压力,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推动了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