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27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开远市财政2019年信息第8期
  • 发布日期
    2019-02-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保障性租赁补贴放宽惠及300户低收入家庭

  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是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而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得益于中央财政的支持。为使这项民生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件要求,开远市从2018年开始将补贴范围由城镇低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每人每月按15平方米保障、每平方米10元,每人每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0元,惠及面日益扩大。2018年共拨付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5万元,实际发放补贴79.9万元,发放补贴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9万元,让300户448人未享受实物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受益,有效缓解了租房压力,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