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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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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4-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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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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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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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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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灵泉街道办事处、碑格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工作领导小组批示精神,现将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伍佰万元整)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资金来源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财预字〔202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财发〔2022〕25号)文件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因项目推进不力,造成资金结转结余较大,或是衔接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项目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收回项目资金。
二、全面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台账资料。
三、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早日见效。联系人及电话:张雪莲(市乡村振兴局),7231195;李素玉(市财政局),7222422。
附件:1.开远市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2.市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1.开远市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