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kysrmzf/2024-00393
-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10
-
时效性有效
开农联发【2024】24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八批动态监测资金帮扶的通知
中和营镇、碑格乡: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示,现将2024年动态监测第八批帮扶资金5.5万元(伍万伍仟元整)下达你们,中和营镇3万元(叁万元整),碑格乡2.5万元(贰万伍仟元整)。资金来源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财预字〔2024〕1号),预算科目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支出”。
请各乡镇(街道)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并按规定管理使用好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做到资金使用精准。联系人:张雪莲7231195。
附件: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附件.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