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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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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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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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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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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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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农联发【2024】29号关于调整下达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示,对2024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快资金支出。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在今年12月25日前使用完毕。
附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