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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4348/2020-0436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开远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是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多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是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是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是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是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是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是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是指导农业农村人オ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オ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是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是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筒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提升国家、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是有关职责分工。 

  与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一、市农业农村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社团管理、行政后勤和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审查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オ队伍建设。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制定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査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开远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颁发许可证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法律顾问容询服务等。负责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 

  (三)发展规划及对外交流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承想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四)绿色食品科。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録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负责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五)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科(全国农村改革武验区办公室)。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安排的改革任务;承担完成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安排的农村改革试验课题和工作任务。 

  (六)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化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 

  (七)社会事业及环境资源科。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拟订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拟订市域内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新品种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十)兽医科。组织拟订全市兽医与兽药行业发展战略及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拟定及组织实施全市兽医及兽药管理体系、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提出兽医及兽药行业有关项目的投资建议,负责本行业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等工作;承担开远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畜牧与渔业科。负责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及其添加剂、畜舍屠宰行业、渔业生产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市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十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有关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4个。 

  (一)开远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做好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指导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审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实施统计信息电算化管理;扶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统筹和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对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备案登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开远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用种安全;种子从业人员培训,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初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现场勘验;种子违法案件查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及发放;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跟踪评价、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和培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开远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负责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承担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操作证的培训工作;负责纠正查处违章行为;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和各类事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远市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宣传贯彻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农业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生态农业建设;承担绿色食品发展工作;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开远市植检植保站。承担全市主要农作物的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及防治技术指导;农药器械安全使用管理;负责新农药、植保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开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和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农业技术重点推广项目,建立好各种农作物示范样板,抓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抓好农业科技的宣传和培训,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服务三农,为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远市分校。负责农业职业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统计、选拔、认定、管理工作;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实行一事一训;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照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开展培育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开远市渔业管理站。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水产病害防治、渔业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物动植物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苗种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开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监督检验保障;承担指定的农业环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检测及评价;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跟踪检测;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查;接受委托检测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开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治畜禽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畜禽防疫、畜禽疫情管理、畜禽防疫体系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与动物防疫检疫相关的监管执法;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依法办理跨省引种检疫调运审批手续;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志监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开远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禽品种改良、选育、新品种引进等畜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畜禽饲草饲料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监测及应用推广;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及培训;畜产品加工技术的推广;畜牧兽医相关项目的实施及畜牧科技推广任务指标;畜禽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开远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制定农村能源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新能源的科学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巩固以沼气项目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成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农村能源工作开展;试验、示范、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地址:开远市一行路35号附一号

  办公时间: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3165262

  负责人姓名:马超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