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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4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市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九)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铁路、民航等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2)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 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3. 与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通航安全负责。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乡镇(街道)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史志、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行业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负责市管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指导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综合规划建设科。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水路、铁路、民航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和行业国防动员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和实施。 

    指导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并牵头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三)综合运输安全管理科。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监测和协调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网运行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承担公路路运输线路和营运车辆、运营船舶的监管,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辆和船舶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地方铁路和地方民航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民航运输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机动车辆和船舶报废政策、标准制定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州(市)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道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配合协调铁路、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 

   (四)综合管养科(开远市地方海事处)。指导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的养护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标志标线管理和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航道养护工作、港口设施和渔船监管工作,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报废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灾毁抢修保通工作,监督综合交通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组织实施执行公路规费政策。 

  (五)财务审计科。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州、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铁路民航科。负责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拟订铁路发展管理办法负责协调开远市辖区铁路、轻轨项目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县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和企业投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铁路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负责和指导协调地方铁路项目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监管,统筹协调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负责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由地方主导建设的民用航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负责和指导协调地方民航项目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监管,统筹协调机场建设征地拆迁指导协调航线开发,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管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远市东新路37号

  四、办公时间: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73-7222601

  六、负责人姓名: 杨建康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