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295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1-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务、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商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对园区行业管理;开展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化工、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负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拟定煤炭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项目的管理(按照权限规定的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开工备案);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九)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指导规范全市市场建设、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工作开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一)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十三)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配合州实施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