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71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开远市人民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省州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开远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开远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属部门、单位请示开远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开远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七)围绕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开远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开远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八)督促检查开远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开远市人民政府和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开远市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助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开远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开远市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州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二)负责市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进行管理和审核(执法执勤车除外),对全市公务用车的调配、划拨、出售、报废进行管理。 

  (十五)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编辑报送相关政策研究信息和成果;重点对区域发展趋势、中长期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发展、调整生产力布局等相关课题开展超前性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对开远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进行管理。 

  (十六)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