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71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