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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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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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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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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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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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开远实际,研究开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开远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公交、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河流运输及航道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市管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等的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五)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协调上级交通垂直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