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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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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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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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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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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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和旅游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活动。
(二)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承担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并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宣传工作。
(四)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八)实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九)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承担开远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类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体育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促进体育彩票销售。
(十四)组织推进全市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播出机构、星级宾馆饭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和净化音视频工作。
(十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六)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工程,推进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十七)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及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促销;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
(十八)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