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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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jytyj/2025-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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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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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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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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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开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开远市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
第二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第三条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市属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市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三)主管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市属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主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深化教育体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市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五)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教育体育交流活动。
(六)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配合做好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七)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市属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市属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及时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培育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负责市属中小学学校及幼儿园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一)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高等以下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市属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十四)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校园设施、体育场馆的建设和修缮工作;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市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全市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12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活动组织协调;负责文书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外综合协调等文秘工作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统筹州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督查重要事项及目标任务的督察督办;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机关科室例会的组织安排;负责日常工作成效“红黑榜”;负责统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负责“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基层减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统筹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拟订党建工作规划,研究指导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党建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进行督促办理;负责党内文书档案、保密、机要、党务公开、宣传信息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党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提议的办理;负责工委会、书记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述职会等党内会议的筹备、记录、督促落实会议决定;负责党风廉政考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职工)、统一战线和指导群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履行督政、督学、监测评估和督学管理日常工作职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协助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德育科: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教体系统创文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劳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民族团结教育、诚信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青少年校外教育和研学实践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测评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德育评先推优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各级文明学校、文明单位、绿色学校等的创建工作;指导做好团队、少先队、关心下一代工作;牵头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双拥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协助做好艺术教育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5+1管理”“双减”工作、课后服务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定购、发放和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军训、征兵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双拥、妇女儿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青少年科技活动、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人教育、教育对外交流、教育对口帮扶,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提供数据。负责教学质量评价、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验发放,拟订全市中小学、中职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参与学校督导评估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等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核发、管理以及所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年检、备案、核准、更名、法人变更、撤销等管理。统筹和协调民办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和先证后照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机构规范管理政策,牵头组织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和招生广告的审核工作,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协调处理民办教育办学中涉及全局性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治,完善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乡镇(街道)中心校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人事科(市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教育体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局机关、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资、人才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职工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负责办理下属单位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负责州级及以上教师表彰奖励工作(不含州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负责人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移交地方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协助做好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协助做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审查,受理教育体育系统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查处教育体育系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育扶贫督查工作;协助做好负责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工作;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科:统筹指导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组织协调开展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工作联合检查和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牵头做好教体系统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学校学生保险工作;负责中小学预防艾滋病、传染病、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等的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牵头做好禁毒工作和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体育场馆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置工作并对发生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负责对学校和体育场馆安全事故信息、材料及时收集上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开远市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资金的管理、使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年初的预算工作,对基层单位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负责资金的分配、下拨、使用、管理等工作;对学生营养补助经费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审计,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审计工作;指导勤工俭学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含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保险;负责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物资采购、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工程等);组织、安排零星基建工作;负责并指导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预算、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项目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利用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负责基建统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基建安全、校舍安全、防汛抗旱、防雷、防汛防冻、防震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完成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采购工作;负责教育规划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工作;负责开远市人民政府激励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审核工作;协助教育科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综合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养和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的组织;负责比赛期间教练员、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练员和体育骨干的培养、岗位培训;负责组织全市体育科研、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负责制定各类体育工作计划、场地建设项目申报、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负责青少年近视防控、校园足球、学校健康教育(含学生体检)、艺术工作;负责中小学和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和活动开展工作;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的申报工作;组织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和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全民健身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注册工作;负责体育产业调查统计;规范体育服务行业管理,指导全市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审批和管理;指导全市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负责体育外事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三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873-7122522
六、负责人姓名
陈敏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