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60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开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填报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六)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上级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市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水务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档案、机要通信、政务公开、宣传、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二)规划计划财务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拟订水利年度计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配合上级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法治建设规划计划,研究水利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全市的水事纠纷;组织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水保水资源科。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配置,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填报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五)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实施。

(六)监督科。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三、办公室地址:开远市一行路114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73-7222272

六、负责人姓名:张颖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