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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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471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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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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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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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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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级、州级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核。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市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9.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开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0.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自然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开展采矿登记管理和探矿权监管,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
12.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4.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6.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8.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开远市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19年共对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羊街乡、中和营镇3个乡镇(街道)开展规划局部修改,涉及调整面积共49.62公顷。目前羊街乡、乐白道规划修改已批准实施;中和营镇规划修改已通过审查,目前正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2.做好城市规划管理,提升审批实效。以空间规划为基准,扎实推进开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2019年共上报办理选址意见书2件,用地面积42859.31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件,用地面积252984.5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6件,建筑面积587393.74平方米米;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基础定位放线,共放线验线42项;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19件。
3.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完成了《开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及2个专题的编制和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公布实施。
4.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完成了《开远市重点建设项目压占生态红线调整情况表》,下一步将遵循全市面积不减,核心区原则不动,调出提供举证资料,补划评估的原则做好全市生态红线的评估工作。
5.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紧盯民生、交通、重大产业三个重点,围绕“争指标、快申报、速供地、强监管”,狠抓项目用地保障。截至10月底共完成第一、二、三批城市建设用地69.8262公顷;新建弥勒与蒙自铁路建设项目(开远境内)用地128.3894公顷;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0.8930公顷;农村村民24户个人建房用地农用地转用0.37公顷,共计199.9286公顷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上报审批工作。完成弥蒙铁路开远段铁十二局涉及的第一批38.1492公顷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完成开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螺丝塘种猪场、开远温氏种猪场消毒中心、绿隆牧业养殖场、凤翔鸡场等13宗47.4117公顷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
6.做好土地收储工作。完成了弥蒙高铁、坝区河道治理(新寨河)、开远大道、天然气管道、知花小镇、凤凰湖片区等多个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共收征储备集体土地3511.458亩,兑现征地补偿款15194.28万元;收储国有土地1宗11.932亩。已完成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仁者委会582人可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人员的审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目前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发放。
7.用活政策措施,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以来共申报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目前,2个实施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拆旧区总面积40.2348公顷,预计复垦新增耕地面积24.6802公顷,节余指标面积19.9948公顷。建新区面积9.6765公顷,总投资657.89万元。结余指标中有9.6667公顷已成功流转到腾冲市,获得资金收益3625万元(目前已到帐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8.稳步推进土地供应,全力推动全市各类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共计完成一级市场土地供应37宗,总面积2245.64亩,收取土地出让金54027.4702万元;办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交易1854宗,收取土地出让金5563.2356万元; 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1宗,面积15亩,租期为5年, 租金总价为55万元。
9.认真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开远市经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批而未供土地共3793.27亩,闲置土地0宗。截至10月底我市共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503.984亩,处置率达66.01%,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10.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建设项目“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要求,完成3个城市批次,2个单独选址项目,1批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共计6个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合计补充耕地面积64.9105公顷、水田36.3772公顷、粮食产能788821.8公斤,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9510.2431万元。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完成弥蒙铁路正线占用基本农田补划17.36公顷。
11.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24个地块341.2658公顷,划定面积超过下达任务4.8258公顷,划定数据成果已通过省级质量检查,并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正按省州安排部署有序推进,着力解决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
12.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积极申报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崩打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落坡洞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绿差冲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完成红河州开远市灵泉等2个街道办城干等2个村土地整理(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宗舍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宗舍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评审。组织实施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马桑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开远市灵泉等2个街道办事处、中和营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远市小龙潭镇、乐白道办事处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区复垦项目等(3)个增减挂钩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争取于2019年12月全部验收通过。
13.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4.22“地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平安小站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为契机,加大对珍惜资源保护耕地、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等有关知识的宣传,累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2000余份、宣传袋3000个,宣传扇2000个,制作宣传栏和展板8版,发放和粘贴宣传画120余张,宣传横幅10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14.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涉黑涉恶源头治理、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涉黑涉恶大排查大起底等多项专项行动,制作具有自然资源系统针对性和行业特殊性宣传条幅12条,大型公示牌4块,发放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问题清单60份,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500份,紧紧围绕行业综合整治12项工作任务,紧盯自然资源系统黑恶势力7个方面动向,主动排查上报黑恶势力线索4条,完成上级转交黑恶势力线索核查8条。
15.加强土地、矿山执法监察力度。2019年共开展土地巡查149次,出动执法人员735人,车辆155台次,巡查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39起,其中立案查处13件,结案13件,收缴罚款367367.26元;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13次,完成两违建筑拆除14523.6平方米;开展矿山执法巡查549次,出动执法人员及矿山驻守人员3224人,车辆759台次,炸封填封非法小煤窑107口,毁断道路22条89处,制止非法无证采矿行为11起,其中立案查处4件,结案4件,收缴罚款97800元。
16.加大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力度,遏制农地非农化。清理排查出“大棚房”第一类问题1个,按照“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要求,扎实进行整改,现已复垦复耕到位。核实全市涉及“农地非农化”问题120宗,面积1189亩,严格按照《开远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问题违法占地集中拆除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整改,全面遏制农地非农化。全力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农业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保障力度,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13宗,备案用地总面积47.4117公顷。
17.加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远市2018年度土地卫片图斑下发数量为253个,涉及监测面积3153.4亩,按时完成了253个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工作,并按要求提交了批复文件、照片等相关举证资料进行审核。矿山卫片图斑下发数量为1个,已完成了图斑实地核查和填报工作。加快推进2016年-2018年度土地卫片查处整改工作,共涉及136个图斑。
18.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对21宗违反规划占地建设行为进行了有效制止,对其中7宗案件依法拆除。目前规划执法工作已逐步明确思路,对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消化,对新增违法问题绝不容忍。
19.受理信访事项21件,已办理和答复21件,受理的信访件均在规定办理期限内给予答复,做到办复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和有关政策业务咨询20余人次。
20.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实现服务民生改善。按照“进一扇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增设4个综合受理窗口,累计整合土地数据7540宗、房屋数据9702幢共71341户。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业务。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精简材料、减少环节,全面压缩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由原来的20项减少至10项,办理环节压缩至5个,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即时办结。积极实践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了与房管部门数据的单向共享,解决了群众在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往返查档的问题。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5332件,颁发不动产权证1066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668本,共收取登记费169.779万元。配合碑格乡做好贫困户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核查工作,审查供地勘测定界60余件次,临时用地勘测定界2件,向社会公众提供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服务13980人次。
21.多措并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法院、房管局等协商,解决泸江风景小区、灵泉西路旧城改造、凤凰山水、烟草公司、农机公司、环雅小区等781户办证问题。
22.反复核查调查数据,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2018年6月13日,我市成立开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编制实施方案、实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及自查、初验、复核等方式多次反复核查数据,确定了全市辖区总面积为194034.6公顷,已通过国家验收。
23.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19年全市共设置14个探矿权30个采矿权,审查完成37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储量消耗基础统计。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29个,其中探矿权7个,采矿权22个,公示完成率100%。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244.85万元,矿业权占用费2.45万元,均已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责令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全面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东山九公里3个石场整合重组,依法按程序做好公告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截至今年10月累计关闭非煤矿山23个,其中已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19个,余4个正按程序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开展矿山检查42次,出动检查人员232人次,实地检查矿业权162个次。
24.持续开展采石、采砂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积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18个采石采砂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内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规定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完善提升环保除尘设施,控制各个环节扬尘排放,保护矿区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25.充分运用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全力推进开远市小龙潭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实施方案。对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认真清理,建立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加大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按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或按规定关停。目前,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投入治理资金322万元,已恢复治理面积13.6公顷;对位于锁蒙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及安全距离不足的3个采石场实施关停,并对矿区开展恢复治理,投入治理资金约395万元,现已完成了原采空区及周边环境破坏区域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恢复治理面积4.4公顷
26加大对人群密集区域、公路沿线、矿山和工程建设场地以及全市4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巡查、排查,共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167次、出动巡查人员879人、车辆247台/次,应急处置隐患点7个;认真编制年度防治方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填制并发放“两卡”,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49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211份;建立市、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61名,发放监测补助90000元,雨季用品83套;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3次,参与演练人数达686人,培训120余人。发放《云南省群测群防漫画册》600余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册》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发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8次,联合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三次,扎实推进碑格乡老漆树村、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白马塘村、灵泉街道办事处石岗村等搬迁避让项目,加快灵泉街道办事处石岗村滑坡治理,现已基本完工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开远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其他人员50人,主要是根据机改要求城乡规划局规划科划转到自然资源局5人:陈昱帆、陈越、李梦希、邹莹、蒋秉祚;其他单位调入6人:倪彪、马云德、李明、潘春贵、李鑫、胡德;新招录3人:尹菲、高程、刘思言、转业接收2人:刘涛、杨兴发;调出7人师斌、程泓睿、戴金华、李钢、徐伟、杨卫明、赵建明;退休3人岑晏飞、段玉、杨勇进。调动的原因主要是任职调动。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6,594,303.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94,303.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712,996.84元,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比较快对农村集体用地资金扶持和企业费用补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60,635,098.23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6,640.87元,占总支出的17.49%;项目支出215,038,457.36元,占总支出的82.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推进比较快,对农村集体用地资金扶持和企业费用补助,土地储备专债券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96,640.8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9,915,778.42元,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6,691,812.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5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和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771,462.40元占基本支出的1.69%;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038,457.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838,013.4元,主要因为: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104,170.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去年增加15,095,1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71,517.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76%。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4,753,428.17元,是因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和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74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征订党课、宣传制作、购书等费用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2,42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金、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及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7,89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74,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测绘服务费和羊街马桑箐土地整治项目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808,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0%,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农村村民小组集体发展用地扶持资金、壹然广场文旅商业综合体专项资金补助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575,02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管理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事业运行费用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68,72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支付各乡镇的地灾演练、培训经费、各地灾监测点监测员补助等费用。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541.94元,完成预算的5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429.94元,完成预算的6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112.00元,完成预算的27.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持平;开展房地一体调查等接待村组人员虽然增加但我局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接待费用比预算略有结余。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0,541.94元,比2018年度决算164,749.05元减少14,207.11元,下降8.62%,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派车制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强化车辆维护管理,减少车辆维修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8年度决算同比变化幅度为0;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429.94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154,693.05元减少31,263.11元,下降20.21%,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派车制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强化车辆维护管理,减少车辆维修次数;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12.00元,比2018年度决算10,056.00元增加17,056.00元,增长169.61%,增长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集中开展房地一体调查,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到90%的省级目标,为此产生了因入户宣传、核查、登记等业务接待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429.94元,占81.99%;公务接待费支出27,112.00元,占18.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429.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429.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1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房地一体调查等接待村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6,495.07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对比增加700014.90元,主要原因是州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结余资金,市级审计按结余资金管理缴入市级国库,后财政拨回又缴州级,无形中增加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350,292,249.48元,其中,流动资产343,702,288.22元,固定资产6,095,48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4,480.2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159,419.7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1,389,114.39元,固定资产减少9,095,480.97元,固定资产减少是因为补提以前年度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8,803.9元,无形资产减少是补计以前年度摊销金额,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4,427.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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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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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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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029.22 |
34370.23 |
609.54 |
339.16 |
186.76 |
83.63 |
49.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2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2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4,2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业登记、草原登记合并为统一的本证登记。
三、“卫片图斑核查”是指自然资源部利用遥感卫星图片对本年度的地形、地貌的影像与上年度的地形、地貌影像的差异实地进行查实,找出差异原因,看是否属于非法建设等情况。
联系人:唐忠贵 联系电话:0873-7224433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1111
附件【p0202405287151078306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