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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1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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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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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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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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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3号公告)
关于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举行听证会报告已通过开远市司法局审查备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州、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涉及利害关系的代表、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7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做到公开、公正。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建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邹 莹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处副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毕晓东 开远市司法局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单(17名)
1.法律工作者(1名) 孔 睿
2.人大代表(1名) 杨 力
3.政协委员(1名) 尚锐戟
4.乐百道街道办事处(1人) 王银鋆
5.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代表(8名) 李亚兰、杨惠玲、沈立文、李高旎、李宗孔、王超、黄友斌、罗惠
6.行业专家(5名) 马杰、刘艳、李萍、吴旭光、张文洪
三、听证代表对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23名,实到17名。现将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马杰、刘艳、李萍等多名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对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提出了以下建议:
1、本工程有重大变更部分,应提供变更后的审图通过图纸(变更涉及所有商业,必须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出图)。
2、须提供更详细的改造施工图。
3、须提供计算作为进风机房取消的依据。
4、文本应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5、须考虑一楼卫生间取消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建议不要取消一楼卫生间。
6、一楼到地下室增加扶梯,须提供原结构工程师意见。
7、设计变更内容五条,实际变更多于五条,须调整变更申请。
8、设计变更中有封堵、开洞,设计应对整体计算进行复核。对封堵、开洞部分出具施工方案施工图,保证整体、局部的安全。
四、评议会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月28日上午,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建黎召集听证人进行听证评议。参会人员的评议意见如下:
1、应复核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距离。
2、汽车通道减短后,须复核车道坡度及入口净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 须严格按照专家论证会上专家要求进行变更。
五、结论
壹然广场(开远)文旅商业综合体20号楼内部变更方案听证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红河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听证会(程序)的意见》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