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群众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kysrmzf/2024-0039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开远市司法局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件:《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9日



《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做好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修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2日14时30分对《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听证会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30在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孙力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琼1名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到会。其他参会人员地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应到会18名,实到会17名(1人因故未出席);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2名,听证旁听人2名。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开远产业园中小龙潭食品园区和小龙潭化工园区不在此次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范围内,涉及评估的如何应用基准地价;

(二)建议把原新寨砖厂用地范围纳入定级,并制定相应基准地价;

(三)建议核实工作底图中的地名、单位注记,应与实际相符;

(四)商服用地与居住用地并不能单独分离,建议在土地级别划分与定级时统筹考虑。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进行了听证评议,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如下综合评议:

(一)关于“开远产业园中小龙潭食品园区和小龙潭化工园区不在此次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范围内,涉及评估的如何应用基准地价”的问题,予以解答。

对于不在定级范围内的区域,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可参照中心城区末级,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更准确和合理的基准地价。

(二)关于“建议把原新寨砖厂用地范围纳入定级,并制定相应基准地价”的问题,予以解答。

新寨砖厂本次暂不考虑纳入定级范围,相应基准地价可参考中心城区末级。

(三)关于“建议核实工作底图中的地名、单位注记,应与实际相符”的问题,予以解答。

将进一步对底图中标注的地名、单位名称等进行核实修改。

(四)关于“商服用地与居住用地并不能单独分离,建议在土地级别划分与定级时统筹考虑”的问题,予以解答。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4.2.2条规定,城镇土地定级有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两种类型,可以选择综合定级或分类定级。为与开远市现行基准地价衔接以及根据开远市现状用地分布和规划布局本次采用分类定级方法,更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开远市土地价值。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开远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