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有关部委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0〕15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有关部委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