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116-43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时效性
    有效

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开远市辖区范围内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

二、法定依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1746号);

开远市贯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1746号)实施的意见文件。

三、实施主体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办理地点

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 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要求

材料类型

填报须知

1

定调价申请

3

原件(收取)

 

2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经审计通过),或审计验收后的竣工结算报告

3

原件(收取)

 

3

新建工程项目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原件(收取)

新建项目

 

七、审批收费

办理该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二)前置审批

九、中介服务

十、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十一、资质资格

十二、审批流程

1 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申报:http://ynzwfw.yn.gov.cn,或通过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 受理   窗口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送交相关科室办理;

3 审查   办理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规定时限内一次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材料,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情况进行成本监审后提出意见;

4 决定   主管部门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必须进行价格调整的发定调价通知;

5 送达   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领取开远市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的批复》

6 公开   《开远市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的批复》

十三、监督咨询方式

(一)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开远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发改窗口

电话咨询:7238509

网上咨询http://ynzwfw.yn.gov.cn/点击右侧我要问点击咨询互动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咨询系统得到回复。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7222405

十四、办理流程图

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办理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