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批复》(红编〔2016〕7号)文件精神,县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重新明确如下:
一、单独设置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加挂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不再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相关职责;撤销其原内设机构“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减股级领导职数1名。至此,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含粮食局7名、价格监督检查所8名)。
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