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监管举措与发展
  • 索引号
    20240913-200114-46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红安〔2017〕16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及我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并按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