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监管举措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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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11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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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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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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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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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检查组“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开安〔2017〕17号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检查组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查出我市环保局、林业局未提交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报告,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教育局等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报告中未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及红河州安委办督办要求,开远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出批示。市安委办迅速行动,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印发《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问题督办通知书》,对环保局等5个部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并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督办会议,对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进行全面布置,进一步落实问题的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的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针对查出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经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检查组“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特此报告。
附件:1、开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3、开远市林业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的报告。
4、开远市教育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5、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开远市安监局等5个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