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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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10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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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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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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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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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3期
2022年8-12月,开远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3户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立案审查案件3起,现场处罚0起,现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开远市云石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永逵 |
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2 号 |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 |
2022年11月4日 |
2 |
开远市永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未及时更新生产系统现状图。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3 号 |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2022年11月7日 |
3 |
开远市林创建材有限公司 |
采场台阶未连续贯通,采场东南部形成高陡边坡,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4 号 |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 |
202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