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81058-20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1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3期

  2022年8-12月,开远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3户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立案审查案件3起,现场处罚0起,现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开远市云石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永逵 

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2 号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 

2022年11月4日 

2 

开远市永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未及时更新生产系统现状图。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3 号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2022年11月7日 

3 

开远市林创建材有限公司 

采场台阶未连续贯通,采场东南部形成高陡边坡,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开)应急罚〔2022〕非煤04 号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