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20240913-181648-947
-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11-17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报送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督查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报告
开安〔2017〕15号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6日至17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对开远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存在2项安全生产问题。按照反馈意见和督办要求,开远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印发了《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督查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开安〔2017〕12号),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布置,进一步落实问题的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的责任,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问题整改。开远市安委办加强督促检查,推进问题的整改工作。
经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综合督查组查出的2条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特此报告。
附件:1、关于对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验收报告
2、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3、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相关材料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发现问题相关整改材料.pdf】
附件【关于对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验收报告.pdf】
附件【开远市鑫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