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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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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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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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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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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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3期
2024年10-12月,开远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3户非煤矿山企业、1户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立案审查案件4起,其中作出处罚决定4起,现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开远顺朝采石有限公司开远市冷水沟顺朝采石场 | 企业回头弯处道路坡度大于9%,超过设计坡度10%以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 开)应急罚〔2024〕非煤02 号 | 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元)罚款 | 2024年11月12日 |
2 | 开远市云石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远市卧龙谷采石厂 | 企业存在卸车平台受料口未设牢固的安全限位车挡,破碎站内有2.5米处无护栏;现场检维修作业,氧、乙炔焊气瓶暴晒;乙炔瓶与动火点距离约8.8米,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约2米,安全距离不足等多处隐患,公司未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 开)应急罚〔2024〕非煤03 号 | 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罚款 | 2024年11月12日 |
3 | 开远市花子洞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市中和营花子洞石场 | 企业存在采场边坡局部开采台阶高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 开)应急罚〔2024〕非煤04 号 | 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元)罚款 | 2024年11月12日 |
4 | 云南帛瑟经贸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过期未重新取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开)应急罚〔2024〕危02号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罚款 |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