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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48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26年度新申请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报名流程(试行)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市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标准规定,结合开远市实际情况,现将开远市2026年度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报名流程(试行)公示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

1.接受报名阶段:2025年4月1日至8月31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踏勘阶段: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现场踏勘工作;

3.布点调整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及申请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取证情况调整2026年度烟花爆竹布点方案;

4.办理许可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补全所有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的,依法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及安全基础科106室。(地址:开远市人民南路54号,联系人:杨梓涛,联系电话:0873-7231719)

二、工作要求

1.接受报名阶段:申请人应携身份证先到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并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后续申办工作中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登记的申请人一致,不得代替他人办理。申请人应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及往年烟花爆竹布点方案规定的城市建成区等要求,自行确定申请位置1-3处,填写信息并附上选址定位截图,在8月31日前携身份证交回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逾期未交回的不再受理。

2.现场踏勘阶段: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按交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时间先后确定现场踏勘顺序,后完成选址的点位应当与先完成选址的点位之间保持安全防护距离,选址发生冲突的以先完成选址的点位为准,避免“扎堆”经营。确定顺序后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派出2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选址踏勘工作并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有多处申请位置符合要求的,由申请人自行确定1处经营位置;所有申请位置均不符合要求并重新选址的,现场踏勘顺序顺延到最后。

3.布点方案阶段:通过现场踏勘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均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受理申请。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现场踏勘及培训考试结果调整2026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方案。

4.办理许可阶段: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准备完善申请资料后,在11月15日前补全所有申请材料,逾期未补全所有申请材料的将依法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在补全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照“一企、一点、一证”的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即一位申请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代替他人申请;一个零售点提交的材料中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均只能在同一地址;申请人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一致。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