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kysyjglj/2026-0003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27年度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报名流程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市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标准规定,结合开远市实际情况,现将开远市2027年度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报名流程公示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

1.现有零售点调整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可申请变更经营地址并进行现场条件审查。

2.新申请报名阶段: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报名;

3.现场安全条件踏勘阶段: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现场安全条件踏勘工作;

4.培训考核筛查阶段: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及申请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取证情况进行初步筛查;

5.办理许可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补全所有申请材料。

(二)报名地点: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及安全基础科。(地址:开远市河滨路401号3楼,联系人:杨梓涛,联系电话:0873-7234696)

二、工作要求

1.现有零售点调整阶段:现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户可到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并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确定申请位置1-2处申请地址,填写表格并附上选址定位截图,在6月30日前交回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立即进行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并按新地址确定零售点布置情况。逾期未交回申请表或逾期仍要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将与新申请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同批按上交材料时间顺序进行现场条件踏勘。

2.接受新申请报名阶段:申请人应携身份证先到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并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后续申办工作中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登记的申请人一致,不得代替他人办理。申请人应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及往年烟花爆竹布点方案规定的城市建成区等要求,自行确定申请位置1-2处,填写信息并附上选址定位截图,在7月31日前携身份证交回开远市应急管理局。

3.现场安全条件踏勘阶段: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按交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时间先后确定现场踏勘顺序,后完成选址的点位应当与先完成选址的点位之间保持安全防护距离,选址发生冲突的以先完成选址的点位为准,避免“扎堆”经营。确定顺序后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派出2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选址踏勘工作并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选址条件踏勘意见表》,有多处申请位置符合要求的,由申请人自行确定1处经营位置;所有申请位置均不符合要求并重新选址的,现场踏勘顺序顺延到最后。

4.培训考核筛查阶段:通过现场踏勘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均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受理申请。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现场踏勘及培训考试结果对新申请零售户进行初步筛查。

5.办理许可阶段: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准备完善申请资料后,在10月31日前补全所有申请材料,逾期未补全所有申请材料的将依法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在补全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照“一企、一点、一证”的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即一位申请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代替他人申请;一个零售点提交的材料中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均只能在同一地址;申请人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一致。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