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5640-85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07
  • 时效性
    有效

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居家生活品质。根据《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及《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9号)文件精神,解决我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改善居住条件,从而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二、工作原则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适老化改造遵循“安全、灵活、舒适、适用、经济”五大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和老年人的特点进行改造。 

  (二)市场运作。改造项目通过选择第三方(改造前评估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单位),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各乡镇要抓好改造质量及改造内容监督,并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三)自愿选择。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四)需求导向。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 

  (五)高效高质。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六)不及其他。改造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不能占用公用部位或对他人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三、实施对象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高龄老人是指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等。 

  (二)年满60周岁在开远市生活的且未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 

  (三)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四)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是否“失能”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运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指标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半失能”;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失能”)。 

  四、改造内容 

  根据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制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8)。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改造技术标准参照《湖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2021 年版)》执行,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建设,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滑处理。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提高安全性。 

  (二)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三)安装床边护栏/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四)安装扶手。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五)配置淋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六)手杖。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七)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改造过程中,应结合老年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开展服务。 

  五、资金扶持和保障 

  政府对保障对象开展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对居住在开远市范围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本市户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2022年共改造100户,上级平均每户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资金。上级财政资金用于改造推荐清单的7个基础项(附件8),以实际投入改造内容及经费予以结算,改造结算价格需具有结算审计资质的第三方结算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价格为最终结算价格。 

  六、责任分工 

  市民政局是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发布公告并做好宣传,受理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并做好实质性审核工作,对经财政部门形式审核及规范性审核后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负责依据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双监控。 

  (二)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做好项目形式审核、规范性审核及资金拨付,指导民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三)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和有关协议制定;负责协助选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工费结算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四)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2年。 

  七、实施流程 

  (一)动员部署。 

  及时安排部署本辖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要积极组织乡镇、村(居)开展宣传,提高项目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 

  1.申请审批。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居)申请;村(居)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乡镇;乡镇初审后,在村(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 

  2.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市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改造前评估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单位)责任分工,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 

  3.技术支持单位入户调查。技术支持单位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开展入户评估,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确定改造内容,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户主愿意自筹的也可增加概算),报市民政部门审定。 

  4.组织施工。施工单位根据评估确定内容,经老年人家庭和技术支持单位审核确认后,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乡镇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联系乡镇的局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指导,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改造质量符合适老化的要求,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 

  (三)检查验收 

  施工完成后,由技术支持单位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报验收单,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技术支持单位要整理改造方案、施工内容清单、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并移交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确保适老化改造进度和质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建立一户一档,严格落实施工管理责任。 

  (四)总结经验 

  及时对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做好资金结算,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统筹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要大力支持,同时整合社会资源,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二)强化领导,确保进度质量。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拖延改造工作进度,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把质量关,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工作中出现重复返工和“改非老年人所用”甚至是豆腐渣工程,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跟踪指导,总结工作经验。改造完成后,跟进开展辅具使用指导,确保辅具能够得到正常使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在验收3个月后,对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使用情况进行追踪记录,进行留痕管理,并根据追踪结果不断改进适老化改造工作,争取形成一套符合本地区老年人需求的适老化改造工作程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