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1743-52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5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开远市公安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共10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储存库房产权证明文件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2 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2.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3.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3 购买“五险”证明材料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保安服务公司(从事武装守护押运)设立分公司或者跨区域开展武装守护押运的经营单位备案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4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批准成立文件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5 返农业原籍迁移户口登记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返农业原籍迁移户口登记 不再索要
6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8 资质证明遗失公告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10 公安消防机构对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的意见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开远市公安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xls